关于加强教师资格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9-12 点击数:

各学院:

2023 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 9 月 16 日举 行,为严肃考纪,端正考风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,请在考试前组 织学生认真学习如下内容,加强诚信教育:

一、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《考场规则》(摘要)

(一)开考前 30 分钟,考生持准考证(正、反两面不得涂改或 书写任何内容)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/临时身份证/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/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/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(五 年有效期)进入考场,两证缺一不可。

(二)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,如 2B 铅笔、黑色签字笔、 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进入考场。严禁携带书籍、资料、具 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(如手机、电子手环、蓝牙耳机等)、 手表(包括机械表、石英表等)、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。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。

(三)考生入场时,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。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,将本人《准考证》、 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。

(四)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。迟到 15 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;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,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考生 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,按违规处理。考生不论以任何 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。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,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。

(五)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, 在规定区域外的作答一律无效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,不 得在除试卷、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(如《准考证》、一次性纸巾等)。

(六)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服 从监考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。监考员有 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,如实填写“考场情况记 录表”和“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”,并要求违规考生在“考生违规 情况登记表”上签名确认。

(七)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并将试 卷、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,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 开考场。考生不得携带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离开考场。离开考 场后,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。

(八)考生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进行处理。 三、特别强调: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规定,作为国家教育考试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,考生在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, 将报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的全国统一社会信用系统的征 信系统,个人不诚信行为一旦进入社会信用系统,将对个人的社 会、经济活动产生影响。

二、国家考试法规
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考试作弊的规定》(附件1);

(二)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33号令)(附件2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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