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》 (桂学位〔2023〕10)号,我校2023年共获批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27项,详情见附件。
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承担者,在发表论文、出版专著或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时,应标注“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”及项目编号。英译写法统一为“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”。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课题,其结题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完成,原则上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(含一篇)方可结题。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 革课的管理原则参见自治区学位办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》 (桂学位〔2014〕18 号)(附件3),具体的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另行通知,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组织开展研究工作,认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。
研究生院
2023 年 9 月 11日